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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法》对强化流域水资源保护的作用
被引:1
作者
:
刘晨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刘晨
机构
:
[1]
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来源
:
水资源保护
|
2003年
/ 01期
关键词
:
水法;
水资源保护;
流域管理;
珠江流域;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66 [水法];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以珠江流域水污染严重 ,跨省区水污染矛盾突出 ,水质型缺水问题突出的现况为例 ,说明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迫切需要法律的保障。新《水法》强调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在水资源保护中的主体地位 ,注重水质与水量、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相结合 ,强化监督管理的立场。只有同时依据新《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使水利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协同配合 ,才能确保水环境的改善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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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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