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营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创新

被引:2
作者
吴志文
机构
[1] 四川省广元市林业局
关键词
公益林; 分类经营; 效益补偿; 森林生态;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创新;
D O I
10.13843/j.cnki.lyjj.2000.01.005
中图分类号
F326.2 [林业];
学科分类号
120302 ;
摘要
实施分类经营,公益林生态价值的流转和公益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制度必须创新。公益林生态效益应给予经济补偿。建议政府从立法上增收生态效益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在解决江河流域环保问题时,可以建立"上下游利益互补机制",通过森林环保基金、对口支持等形式,促进上下游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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