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巴黎协定》时代气候正义基本共识的达成

被引:17
作者
张肖阳
机构
[1]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
关键词
后《巴黎协定》时代; 气候正义; 共同的人类身份;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6.9 [国际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全球气候变化应对和治理进程目前已经进入后《巴黎协定》时代。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带来了一系列"政治不确定性",动摇了国家行为体间气候治理的领导力。气候正义基本共识的达成是气候治理全球领导力重建的前提。气候正义基本共识的达成主要基于四重背景,并依赖三个必要条件:尊重"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识别气候正义基本共识形成的理论和现实困境;正确认识和把握气候变化应对与治理领导模式转型的历史时机,寻求与非国家行为体达成基本共识。"共同的人类身份"可以为气候正义基本共识的达成提供理论基础。习近平的两个"共同体"思想既是中国气候正义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方针,也可以为国际气候正义基本共识的达成提供中国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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