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权及其民法保护

被引:29
作者
张振亮
机构
[1] 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科学系
关键词
个人信息权; 个人隐私; 个人数据; 民事责任;
D O I
10.14132/j.cnki.nysk.2007.01.009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个人信息权是权利人对其个人信息控制、支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是具有人格权与财产权双重属性的新型民事权利,需要特别立法予以确认和保护。个人信息权包括了信息决定权、信息保密权、信息知情权、信息更正权、信息封锁权、信息删除权、信息报酬权和信息维护权等。侵犯个人信息权的行为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引用
收藏
页码:41 / 46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问题研究 [J].
梅绍祖 .
苏州大学学报, 2005, (02) :25-30
[2]   试论个人数据与相关的法律关系 [J].
汤擎 .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0, (05) :40-4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