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多元”模式下的证明责任学说——以克服“规范说”局限性为重心

被引:14
作者
毕玉谦
机构
[1] 国家法官学院
关键词
证明责任学说; 规范说; 局限性; 路径选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5 [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自近代以来,罗森贝克规范说在许多大陆法系国家以某种表现形式长期居于支配地位。但是,自从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由于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以及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形态所致,使得规范说缺陷显得愈加明显。与此同时,学术界对该学说的质疑和抨击不绝于耳,加之一些新兴学说的勃兴,给传统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分配学说体系造成重大冲击。在理论上,无论是批评者对于规范说提出的改造举措,还是作为一些新型学说缔造者在大刀阔斧对规范说作出颠覆性悖离的阐释,都是以规范说为坐标的产物,故均可被称之为修正规范说。鉴于规范说目前尚不能为其他任何一种有力的学说所完全替代,并且传统的规范说与这些修正规范说之间仍存有协调、互补的余地和空间,从而铸成了当前"一强多元"证明责任学说体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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