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7
作者
卫彦明
向国慧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
关键词
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非诉讼; 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 纠纷调解; 行政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管辖; 司法确认程序; 仲裁协议; 商事调解; 行政调解; 行业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 民事诉讼法; 调解组织; 建立健全;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09.17.007
中图分类号
D925 [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正> 2009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于发挥人民法院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便于正确理解《若干意见》,现对有关问题作一解读。《若干意见》起草的背景和原则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纠纷数量、类型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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