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国际比较

被引:6
作者
张凤岗
张星
机构
[1] 中安信业创业投资公司
关键词
创业投资; 税收激励; 税收; 财政收入; 创投公司;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投资额度; 资本利得税; 公司所得税; 投资者; 创投企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6.44 [高新技术企业]; F811.4 [财政收入和支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创业投资对高技术产业的“助推器”作用已为世界各国实践所证实。政府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并激励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进而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已是世界各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动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研究表明,税收政策与创业投资业具有显著的正相关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创投公司、创业企业构成了创业投资紧密相联的三个市场主体。从“投资管道”理论看,任何投资主体产生的投资收益均应分配给其最终出资人,由出资人在取得收益后按照自身性质和规定缴纳所得税。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与条件不同,各国政府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具体表现在对三个市场主体征税的区别上。2007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国创业投资税收政策体系初步形成。这段时间关注和研究我国创业投资税收政策的文章逐渐增多,本文是将我国最近实行的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纳入国际环境并与国外几个同类政策的国家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比分析,已清晰地展现出我国创业投资税收政策的优越性及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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