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品的定义

被引:31
作者
李明德 [1 ]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作品; 表达; 独创性; 著作权;
D O I
10.15891/j.cnki.cn62-1093/c.2012.04.040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著作权保护的起点是作品,而作品的构成要件是表达和独创性。本文建议,我国《著作权法》应当明确规定作品的定义。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和学术研究中,依据定义中的"表达"和"独创性"两个要件,理解著作权法中所列举的作品种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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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eist Publications, Inc. v. Rural Telephone Service Co. 499 US 340 .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