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法学教育定位及改革构想

被引:6
作者
崔红
机构
[1] 沈阳师范大学
关键词
大学法学教育; 法学教育改革; 法学教育定位;
D O I
10.16697/j.cnki.xdjygl.2009.12.001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三十多年来,我国法学教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至今法学教育存有定位的争议、自身发展、司法考试制度矛盾及其他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应树立科学的法学教育理念,面对我国法学教育为基础性教育的现实,借鉴德国成功经验,选择既遵循法学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又能使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互动的制度。
引用
收藏
页码:64 / 66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关于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些思考[J]. 张利宾.研究生法学. 2009(02)
[2]  
关于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些思考[J]. 张利宾.研究生法学. 2009 (02)
[3]   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学教育的发展及其当前改革 [J].
贾宇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08, (06) :3-8
[4]   高等法学教育模式的比较与创新 [J].
朱锦秀 .
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5, (07) :134-136
[5]   法学教育的重新定位——法学教育的精英化和职业化 [J].
张缅 .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5, (07) :74-75
[6]   浅论我国法学教育的定位 [J].
龙屏风 .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 (01) :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