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被引:11
作者
郭霞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植物新品种; 新品种权;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知识产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 [知识产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植物新品种的行政管理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分工负责,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同,也不符合植物新品种自身的规律。现行植物新品种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诸多弊端却未得到充分重视,横向方面农业植物新品种和林业植物新品种的划分僵硬、农业部门和林业部门机构设置不统一、协同执法难以配合、存在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等问题;纵向方面则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机构配置以及省级行政部门和县级行政部门职权划分不科学。因此应当改革现行植物新品种行政管理体制,构建集中统一的模式;统一农业和林业植物新品种行政管理符合知识产权行政体制改革的政策方向及国际通行实践,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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