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制民间融资的理念和限度

被引:2
作者
孙丽 [1 ,2 ]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间融资; 社会危害性; 规制; 理念; 限度;
D O I
10.16619/j.cnki.rmlt.2015.02.051
中图分类号
D924.3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民间融资行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有其存在机理。对民间融资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解读是从政治和阶级属性的界定,忽略了其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刑法规制民间融资应当确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利的理念,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秉持适度包容意识,遵循最后性、有限性、被动性的原则,将民间融资的入罪范围压缩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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