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的转型

被引:2
作者
弗兰西斯福山 [1 ]
王金良 [2 ]
机构
[1] 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问题研究院
[2]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
关键词
法治; 民主; 法治转型; 宗教; 现代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052 [法律社会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法治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法治的起源、发展与民主有着密切的联系。中世纪时期,西欧国家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化,但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地区由于教会控制政治权力,导致其难以形成真正的法治社会。而近代以来,由于西方法治文化的侵入,传统宗教法律制度的权威逐渐衰落,这些地区面临着两难选择。实践证明,地方社会的传统价值观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以当地传统宗教法为根本,才能更好地建立现代自由民主制度。完全移植西方的法治理念,只会引起"无法兼容"的不良后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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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 [1] The Rule of Law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J].Stephan Haggard;Andrew MacIntyre;Lydia Tiede.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200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