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民间资本“转正”

被引:2
作者
何菁 [1 ]
彭江燕 [2 ]
机构
[1] 上海大学
[2]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关键词
小额贷款公司; 村镇银行; 民间资本;
D O I
10.14097/j.cnki.5392/2010.02.150
中图分类号
F832.4 [信贷];
学科分类号
1201 ; 020204 ;
摘要
2008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以规章的形式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随后,2009年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中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要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条件。改制村镇银行不仅使小额贷款公司的民间资本丧失控制权,也失去了民间资本的原有的意义。本文探讨了改制村镇银行对民间资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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