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论学校惩戒权及其法律规制
被引:64
作者
:
余雅风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余雅风
蔡海龙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蔡海龙
机构
:
[1]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来源
:
教育学报
|
2009年
/ 5卷
/ 01期
关键词
:
惩戒;
惩戒权;
法律规制;
体罚;
D O I
:
10.14082/j.cnki.1673-1298.2009.01.001
中图分类号
: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3 ;
摘要
:
惩戒是教育活动的内在要求和必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受教育权利充分实现的可靠保障。学生的权利不是绝对的,学校惩戒不同于"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适度、合理的惩戒是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手段。惩戒权作为立法赋予学校或教师的权力,是国家教育权的具体化,具有典型的公法特征。必须明确惩戒权作为教师职业性权力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同时通过实体性、程序性立法,明确规定惩戒权的内容、行使的程序以及违法行使惩戒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规定学生必要的救济途径,在保障达成公共教育目标的同时,不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引用
收藏
页码:69 / 75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论美国公立中小学校惩戒权的司法监督
[J].
吴亮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吴亮
.
比较教育研究,
2008,
(06)
:76
-80
[2]
大教学论.[M].(捷)夸美纽斯著;傅任敢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
1
→
共 2 条
[1]
论美国公立中小学校惩戒权的司法监督
[J].
吴亮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吴亮
.
比较教育研究,
2008,
(06)
:76
-80
[2]
大教学论.[M].(捷)夸美纽斯著;傅任敢译;.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