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空间治理体系现代化在“十九大”后的新态势

被引:129
作者
樊杰
机构
[1]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2]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3] 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关键词
十九大; 空间治理; 主体功能区; 空间规划; 生态文明;
D O I
10.16418/j.issn.1000-3045.2017.04.010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F061.5 [区域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202 ; 020202 ;
摘要
"立法为本、规划先行"是空间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内容,能否合理规制国土空间、建设美丽家园是衡量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十九大"后,我国空间治理体系和空间治理能力将加快科学化、法制化、系统化、民主化的进程。主要表现在:主体功能区的基础性地位将趋于增强,主体功能区规划将扮演发展类规划和布局类规划旋转门的角色,主体功能区战略将成为指引我国国土空间有序发展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制度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基础性制度的作用;覆盖全国国土的空间规划体系将基本建成,通过全国、省、县为中国基本空间规划单元,以跨省级行政区、跨地市、跨市县域的区域规划为补充的空间规划体系,规范国家和地方不同空间尺度的国土资源合理配置、空间结构合理组织、区域政策合理实施;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制度得以确立,实施增强空间管制能力、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扩大资源承载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增强市场作用力度等五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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