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中一项规定的认识

被引:5
作者
秦珂
机构
[1] 新乡学院图书馆
关键词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图书馆; 著作权; 合理使用;
D O I
10.15941/j.cnki.issn1001-0424.2007.09.034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七条中"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是我国著作权制度关于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合理使用著作权问题的新规则,意在保护公共文化机构的法定权利,对这些机构化解法律风险,扩大使用作品的权利范围,维系利益平衡都有着积极意义。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应该深入领会该项规定的立法意图,挖掘其有利因素,并在实践中贯彻应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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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0 / 71+66 +66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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