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在美国大资本与不熟练的劳工之间存在着一个概念十分模糊的中产阶级。有的社会学家将这类人称之为薪给阶级,有的社会学家,如C·赖特·米尔斯(C. Wright Mills)则称之为白领阶级。赖特·米尔斯按职业界定的方法,将农夫、小商人和自由职业者归之为老中产阶级,将随着美国20世纪公司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经理、雇佣职业者、推销员和诸多的办公室职员归之为新中产阶级。埃米尔·莱德勒(Emil Lederer)在1912年一篇论文中最早将白领薪给职员称之为“新中产阶级”。莱德勒称它为“新中产阶级”,是因为“这种位于两个阶级之间的中间地位,一种消极的特点而不是肯定的技术职能,就是薪给职员的社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