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父母监护缺位与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问题

被引:26
作者
王秋香 [1 ]
欧阳晨 [2 ]
机构
[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政法系
[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关键词
父母监护缺位; 农村留守儿童; 权益保障;
D O I
10.16524/j.45-1002.2006.10.032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D922.183 [青少年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3 ;
摘要
由于父母监护缺位,农村留守儿童的受照顾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及发展权等权益遭到严重损害。要切实保障其权益不受侵害,使留守儿童群体能健康快乐地成长,父母应以儿童利益优先,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应加强经济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改变不合理的制度;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对儿童权益保障的系列法律,使儿童权益的保障依法进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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