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社会阶层构成、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治理程序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相应的社会治理必须随之创新。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看,我国最深刻的变化是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转变为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相应地传统体制下的“国家单一管理主体”将由政府、外商、民营企业家共同治理的多元管理主体的转变。从社会阶层的构成看,最大的变化是由阶层划分的简单单一转向阶层划分的复杂分散,社会阶层的变化要求对传统政府管理进行整体性改革。即社会治理的主体应由单元向多元转变,社会治理的手段应由单一向复合转变,社会治理的目的应由工具向价值转变。从社会意识形态看,最深刻的变化在社会成员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由高度一致向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的转变。与此相应,社会意识形态治理的方式创新必须把先进性与广泛性统一起来,把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统一起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时代感和吸引力。从社会治理程序上看,最深刻的变化是社会治理将由“硬程序”走向“偏软程序”,相应地在社会治理制度和机制安排上都必须留有适度的弹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