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研究——基于多中心治理视角

被引:2
作者
李晓燕 [1 ,2 ]
岳经纶 [3 ]
机构
[1] 广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 广东财经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
[3]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流动人口卫生政策研究中心
关键词
社会矛盾化解; 多中心治理; 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C916 [社会工作、社会管理、社会规划];
学科分类号
1204 ;
摘要
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构。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宏观社会背景下,如何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方式,既是一个有着重要政策意蕴的实践课题,也是一个事关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理论课题。本文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提出社会矛盾化解的基本思路:把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尽量下放到基层解决;不断整合社会资源,让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社会组织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参与的格局。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不断加强部门联动,将诉讼调节对接机制延伸到最基层,有效地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培育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参与意识,完善工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利用经济杠杆,创新社会矛盾调解机制。
引用
收藏
页码:47 / 52+153 +153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社会学视野中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 [J].
郑杭生 .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 2006, (02) :1-10
[2]   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若干问题 [J].
俞可平 .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07, (06) :14-22
[3]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政府社会管理 [J].
和经纬 .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 (05) :112-116
[4]   构建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 [J].
陈萍 ;
陶然 ;
王娜 .
法制与社会, 2010, (32) :163-164
[5]   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几项措施 [J].
姚仁安 .
中国行政管理, 2001, (05) :5-7
[6]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M]. 上海三联书店 ,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Ostrom)著,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