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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表现形式
被引:7
作者
:
金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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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金立鑫
机构
:
来源
:
外国语(上海外国语学院学报)
|
1993年
/ 06期
关键词
:
语法意义;
动宾关系;
词汇形式;
支配关系;
语法单位;
表现形式;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众所周知,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历来都是循环定义的:语法意义的语言表现形式是语法形式,语法形式所表现的语言意义是语法意义.这种循环定义严重干扰了我们对一些语言现象的认识,也妨碍了我们对一些理论问题的研究.本文试图就这一问题作一些探讨.1. 什么是语法意义?如果我们把所有的"意义"(语言意义)粗略地分为语法单位实体的所指意义和语法单位实体与语法单位实体之间的关系意义,以及使用语言的人对所使用的语言单位的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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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8 / 50+77+82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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