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监察专员制度对我国信访制度改革的启示

被引:8
作者
李俊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监察专员制度; 信访制度; 改革;
D O I
10.14063/j.cnki.1008-9314.2009.05.007
中图分类号
D523 [行政管理]; D632.8 [信访工作];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针对不断扩张的行政权力对公民权利实际和可能的侵害,欧洲监察专员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我国信访制度在公民中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很高,但由于它并不是独立的监督机制,尚无法有效发挥在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方面的作用。借鉴欧洲监察专员制度,重新思考信访制度的改革方向,对于我国监督体系和公民权利救济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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