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自本世纪后半叶以来,由于产业之复杂化与经济之迅猛发展,许多国家出现“诉讼洪水”与“诉讼爆炸”现象,法院不胜负荷而致诉讼严重拖延;同时,由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过于高昂,致使普通百姓难以接近正义,加之案件类型之多样化使审判常显捉襟见肘,等等。这些都迫使人们开始反思和改革过分僵化的审判制度,并致力于创设和发展审判外的纠纷解决方式,比如德国创立了“司徒加特模式”(stuttgarter Modell),日本在实验“辩论兼和解模式”,美国则于70年代后兴起了ADR(Ac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即“诉讼外纠纷解决途径”之总称),并被加拿大、澳大利亚及一些欧洲国家竞相效仿。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方式日益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