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应否征税以及如何征税成为世界各国探讨的问题。从兴起背景来看,欧盟"数字税"的制度初衷在于,作为临时措施以填补长期方案落实的"空窗期"。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数字型企业与传统企业的税负不均问题,但这并不能作为各国通过单边措施推进"数字税"的依据。从法国"数字税"实践观之,相关课税要素的设计存在明显的歧视性。无论被定性为直接税还是间接税,"数字税"只能作为一项临时措施。从国际税制角度来看,单边"数字税"只会表现出"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加剧国际税收竞争。短期来看,中国既要及时更新税法规则回应数字经济,也要防备"数字税"外衣下的"非关税壁垒";长期来看,良好的税制设计才是税收全球治理话语权的基础,回到问题本身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