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语言的简明化和大众化

被引:18
作者
廖美珍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关键词
法律语言; 简明化; 大众化; 权利;
D O I
10.16027/j.cnki.cn31-2043/h.2006.04.004
中图分类号
D90-055 [法律语言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法律语言的简明化和大众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真正实现法治,就必须让普通老百姓知法并且懂法。法律语言的简明化和大众化有助于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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