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行政执法的权力来源与范围——对“体育行政部门被授予体育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探析

被引:22
作者
于善旭
阎成栋
机构
[1] 天津体育学院办公室
[2] 天津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关键词
体育执法; 行政权; 体育法学; 体育法制;
D O I
10.13297/j.cnki.issn1005-0000.2003.03.005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通过相关法学理论,对“体育行政部门被政府法制部门授予体育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说法进行了分析,认为体育行政执法是国家体育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体育行政执法的权力和范围具有法定性,任何机构不具有对行政部门赋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权能,并对体育行政执法权行使中的一些现实矛盾及原因进行了探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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