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在图书馆的实际工作中,对拒借问题的处理方法是各不相同的。对于什么是拒措和应该如何登记与分析等,在理解上常常并不正确。例如有的根据索借数计算拒借率,有的则根据图书的借出量来计算。对同一出版物的多次拒借,一些图书馆按照索借数登记,另一些图书馆则只作为一次拒借记录。拒借的分类问题也不是一致的,并不是所有的图书馆都注意到了“潜在拒借”,对读者在目录中找不到的出版物,他们根本不去询问,而有时把用相同出版物代替索要的出版物也算作拒惜。目前正在争论中的一个问题是,满足读者需求超过了规定期限的是否也可以认为是一种拒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