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取向——以山东省为例

被引:8
作者
陈书全
机构
[1]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义务教育; 公共服务均等化; 供给能力; 实现机制;
D O I
10.14112/j.cnki.37-1053/c.2011.05.033
中图分类号
G522.3 [义务教育];
学科分类号
04 ; 0401 ;
摘要
公共经济学认为义务教育属于准公共物品,应由政府与市场共同提供。义务教育均等化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财政助推机制、资源配置机制以及政策实施机制是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机制。总体上看,尽管山东省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2005年之前有下降的趋势,但却始终保持在0.8之上,即均等化程度还是较高的,但存在供给差异。实现山东省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建议:完善财政支持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山东省省级以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坚持多渠道筹资发展义务教育的战略思路;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标准化,推进城乡中小学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实施机制,教育政策适当向中西部倾斜,建立与完善监督机制,保证政策的实施效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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