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的趋利行为及其规范

被引:10
作者
何秀玲 [1 ]
孔祥利 [2 ]
机构
[1] 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
[2] 陕西师范大学
关键词
政府; 趋利行为; 规范化;
D O I
10.16354/j.cnki.23-1013/d.2011.05.035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030103 ;
摘要
政府行为具有趋利性的一面,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的趋利行为、政府职能部门的趋利行为以及政府官员个体的趋利行为;政府行为的趋利性缘于政府的双重属性,主要表现:在政府手中权力的双重性、政府追求利益行为的双重性、政府官员身份角色的双重性和政府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双重性;因此,要从执政理念上、利益关系上、法制建设上、社会监督上规范政府行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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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试论异体多元行政问责制的价值理念及其建构 [J].
孔祥利 ;
郭春华 .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04) :1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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