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问题

被引:12
作者
张兆松
机构
[1]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交通肇事; 故意杀人罪; 行为人; 案件; 间接故意; 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罪; 交通运输重大责任事故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49 [];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何理解这一新规定,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分歧。本文试就如何理解这一规定进行探讨,并结合司法实践,对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如何正确定罪提出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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