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峻法,因情而施:社会运行的强制规范——春秋战国时期法家社会思想研究

被引:7
作者
郑杭生 [1 ]
胡翼鹏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2]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关键词
法家; 人性; 法; 道法转关; 社会运行; 社会秩序;
D O I
10.19624/j.cnki.cn42-1005/c.2009.03.001
中图分类号
D092 [中国政治思想史];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法家诸子基于对人性的洞悉,主张以严刑峻法治理天下国家。他们发现:人性好利,莫不自为。法家并不象其他学派将人性追逐利益、权衡利害视作恶行而予以禁绝,他们反而要求因循人性,以大利诱导(奖赏)人们守法,以大害惩戒(刑罚)民众不违法。法令是衡量人们行动的标准,合法则赏,不合则罚。法令面前,一视同仁。刑无贵贱,功不抵罪,甚至轻罪重罚,以严刑峻法威慑人们不敢越轨。君主掌控法度刑律,并借助威势、玩弄权谋以驾驭群臣,统御万民。君主上遵天道,下凭法度;臣僚秉公办事,效忠君主。在法令刑律的威慑下,君主垂拱而无为,臣僚任事而尽责,最终天下无为而治。
引用
收藏
页码:5 / 15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敬天明德与设官分职:社会运行的理念和实践——西周时期的社会思想研究 [J].
郑杭生 ;
胡翼鹏 .
社会科学战线, 2008, (02) :185-192
[2]   忠臣的尴尬:杭世骏、洪亮吉遭遇之比较 [J].
李鹏 .
文史知识, 2007, (03) :92-98
[3]   慎到——从黄老到法家转折性的关键人物 [J].
潘俊杰 .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4, (03) :129-132
[4]   论法家的“法治秩序”思想 [J].
曹英 .
学海, 2004, (02) :21-29
[5]   论“利” [J].
叶坦 .
中国经济史研究, 1998, (02) :112-119
[6]  
中国社会思想早熟轨迹[M]. 人民出版社 , 王处辉著, 1996
[7]  
中国思想史[M]. 复旦大学出版社 , 葛兆光著,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