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治水利污染迫在眉睫

被引:1
作者
郑连科
机构
关键词
取水许可制度; 河道; 溶解氧; 水质; 水污染防治; 挥发酚; 水质指标; 环境质量; 排污口; 资源监测; 化学耗氧量; 污废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TV213.4 [水利资源的管理、保护与改造];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长期以来,由于人们法制观念和环境意识淡薄,水资源管理不善,各种污废水任意向天然水体排放,造成了商丘地区河水水质严重污染。水环境恶化,极大地危害了商丘地区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的正常生活。为贯彻落实《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现2000年淮河水体变清,建立起保护水资源、依法根治水污染、对各河道各排污口进行水质监测并控制污水排放的运行机制,已刻不容缓。 商丘地区处于淮河流域上游,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惠济河、大沙河、包河、治河、沱河等。由于河流纳入了沿岸城镇未经处理的污废水,加之近几年天气干旱,天然径流量小,污径比越来越大,河流水质严重恶化。据商丘水文水资源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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