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职能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被引:2
作者
何鹰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
关键词
经济法; 调整对象; 经济职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一直存在理论分歧。中国当代经济法是转轨时期的经济法,与过去及未来的经济法不同。明确国家的经济职能,尤其是现阶段国家的经济职能,对恰当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重要意义。
引用
收藏
页码:65 / 70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经济学的困惑与悖论.[M].(美)马克·斯考森;(美)肯那·泰勒著;吴汉洪;苏晚囡译;.华夏出版社.2001,
[2]  
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M].李昌麒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
[3]  
国际技术转让指南.[M].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编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4]  
透视政府经济职能.[M].周喜安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5]  
自由秩序原理.[M].(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FriedrichA.VonHayek)著;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
[6]  
比较法导论.[M].(法)罗迪埃(Rodiere;R)著;徐百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