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 ,政府对非正式金融一直采取全面否定和压制的政策 ,视其为“非法”、“违规”而加以严厉地打击。由此 ,一方面非正式金融在各地广泛存在 ,屡禁不止 ;而另一方面 ,由于处于非法地位 ,非正式金融的发展混乱无序 ,蕴含着一定的金融风险。事实上 ,乡镇企业非正式金融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和合理性 ,政府对此应重新认识 ,改变以往全盘否定和一味打击压制的政策 ,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 ,兴利除弊 ,在发展中加以规范。同时 ,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引导乡镇企业非正式金融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促进符合乡镇企业融资特性的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