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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兑付不应持续
被引:20
作者
:
邹晓梅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邹晓梅
机构
:
[1]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来源
:
中国金融
|
2014年
/ 08期
关键词
:
刚性兑付;
债券;
发起人;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
货币市场共同基金;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832.51 [];
学科分类号
:
1201 ;
020204 ;
摘要
:
<正>2014年3月4日,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发行的"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正式宣告违约。这是国内首例债券违约事件,结束了我国以往债券全部刚性兑付的历史。超日债券宣布违约将成为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拐点,它打破了市场刚性兑付预期,虽将对债券市场形成较大冲击,但是有利于市场风险释放和风险重估。债券市场的刚性兑付已经打破,但是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等非标资产的刚性兑付尚未打破,发起人和投资者之间的隐性担保依然存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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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4 / 55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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