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社会民法缺失的法律文化分析

被引:1
作者
李少伟
机构
[1] 西北政法学院陕西西安
关键词
民法; 法律文化; 权力; 权利; 本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中国传统社会的法律文化,其特征分别表现为集团权力本位,注重法律的惩罚功能和对法的本质认识上的“法自君出”观念。这种特征的法律文化,与民法的形成和存在所需求的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保障人民自由为功能、以理性为法律建构的灵魂的法律文化存在着根本的背离和冲突,在这样的传统法律文化背景之下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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