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行为的形式

被引:8
作者
柳砚涛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 济南 副教授 法学博士
关键词
行政行为; 形式; 功能; 补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行为形式是判断行政行为的外在标准,具有行政权力外化、行政行为类型化等重要功能。现代行政环境下,行政行为形式趋向多样化,更加务实和理性。形式瑕疵的校正应遵循公正、效率、经济等原则。必须依法确认形式瑕疵的补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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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王万华等撰稿, 2001
[2]  
行政行为法[M]. 人民出版社 , 应松年主编, 1993
[3]  
英国行政法[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王名扬著, 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