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被引:30
作者
刘广三
汤春乐
不详
机构
[1] 不详
[2]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
[3] 不详
[4] 不详
关键词
附带民事诉讼; 精神损害赔偿;
D O I
10.13951/j.cnki.issn1002-3194.2000.03.004
中图分类号
D925 [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在单纯的民事诉讼中 ,公民或法人的精神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这已不成为问题 ,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仅局限于物质损失 ,而没有提及精神损失。本文作者指出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不仅是司法实践的需要 ,而且是协调不同部门法冲突的需要 ;不仅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本意 ,而且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当然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 ,还要受到一定范围的限制 ,同时要遵循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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