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公共监护制度的构建

被引:4
作者
孙海涛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公共监护; 公共利益; 监护代理机构; 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 成年监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当代成年监护制度,基于社会本位的思想,热衷于保障结果平等的体制设计,尤其是福利国家的构建。为国民造福,是国家运行的最终目的,对幼弱病残者的保护已非纯属个人之责,国家和社会亦责无旁贷,因此成年监护制度必然走向社会化、公法化。我国成年监护事务委由亲属自治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继之以公权力干涉为势所必然,我国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公共监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已迫在眉睫,而美国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公共监护制度的建立、发展与完善,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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