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收入使用制度研究

被引:6
作者
王周户
安子明
机构
[1]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关键词
罚没收入; 使用方向; 公权力; 财产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我国在罚没收入的使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定,这与我们对罚没收入的性质缺乏准确的把握有直接关系。罚没收入是基于他人违法而给财政增加的收入,它不宜用于公权力机关的经费和福利;它作为公权力主体制止违法而带来的副产品,还应该用于制止违法和预防违法,以及用于对因他人违法而得不到充分救济的公民;它作为解决因社会深层矛盾而产生的违法问题的措施的副产品,还应该使用于对产生违法现象的根源治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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