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不动产双重买卖与撤销权之行使

被引:9
作者
金俭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
关键词
不动产; 双重买卖; 撤销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81 [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不动产双重买卖是否有效 ,学术界历来有争议。不动产双重买卖并非法律所禁止行为 ,但债权人 (先买受人 )在一定条件下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之后果是使债务人(出卖方 )的双重买卖行为自始无效 ,债务人已失之财产又恢复原状 ,复归于其 ,从而债权人可达到追回不动产之目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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