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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不动产双重买卖与撤销权之行使
被引:9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金俭
机构
:
[1]
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
来源
: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
2001年
/ 03期
关键词
:
不动产;
双重买卖;
撤销权;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181 [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不动产双重买卖是否有效 ,学术界历来有争议。不动产双重买卖并非法律所禁止行为 ,但债权人 (先买受人 )在一定条件下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之后果是使债务人(出卖方 )的双重买卖行为自始无效 ,债务人已失之财产又恢复原状 ,复归于其 ,从而债权人可达到追回不动产之目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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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9 / 44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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