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辅助性原则对给付行政之限制——以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相关措施为例

被引:3
作者
夏雨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给付行政; 辅助性原则; 社会权; 自由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给付行政背景下,国家应如何在实现公民积极性权利与消极性权利间达成平衡是一个重要且艰难的课题。辅助性原则对管辖权界定、国家可介入程度以及适当的行为内容等多方面提出了要求,或可提供解决途径。从辅助性原则的发展脉络与内涵变迁出发,结合我国在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中的相关措施,可以看出,该原则在范围划定、具体给付行为发生等阶段对给付行政具有多重限制,是国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引用
收藏
页码:111 / 116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民营化法与管制革新..詹震荣;.元照出版社.2003,
[2]  
行政法学的结构性变革.[M].(日) 大桥洋一;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  
权利的成本.[M].(美)史蒂芬·霍尔姆斯(StephenHolmes);(美)凯斯·R.桑斯坦(CassR.Sunstein)著;毕竞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  
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M].陈新民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