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地(市)级政府根据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区域卫生规则指导原则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定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是指对在一定区域内的卫生服务活动所做的规划,包括双重含义:一是指对某一区域范围内卫生服务发展的整体规划,主要从区域卫生服务需求与供给平衡上来解决区域内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区域间卫生服务协调发展的规划,主要是从社会整体发展的角度来解决区域之间卫生服务非均衡发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