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惩治的正外部性和企业创新行为

被引:22
作者
田利辉 [1 ,2 ]
王可第 [3 ]
机构
[1]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
[2] 南开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3] 不详
关键词
反腐; 正外部性; 企业创新; 融资约束; 创新激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262.6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F273.1 [企业技术管理]; F832.51 [];
学科分类号
0308 ;
摘要
供给侧改革需要创新驱动,创新需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反腐能否重塑市场秩序,激发创新活力?本文将外部性纳入腐败和创新关系的分析框架,研讨腐败惩治对企业创新的一般均衡效应。本文基于上市公司样本发现,无论从创新投入还是产出角度看,涉及贪腐案的公司被调查能够显著促进同地区其他公司的创新活动。如果受影响的为非国有企业、涉案企业为非国有企业、涉案官员为本地官员、涉案官员更多,那么反腐可以更有力地促进创新。因为反腐可以缓解该地区其他企业研发的融资约束,提高企业的创新激励。本文认为,反腐非但没有拖累经济增长,反而重塑了公平的竞争格局,产生了"正外部性"。在法治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条件下,惩腐倡廉,加强反腐败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不失为一种次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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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21 / 131+154 +154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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