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工业化背景下政府对市场的培育与规制

被引:2
作者
陈桂生
机构
[1] 天津商学院法政学院
关键词
新型工业化; 政府; 市场; 培育; 规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123.16 [宏观经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1 ;
摘要
中国“新型工业化”的宏伟目标为进一步认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政府规制市场行为提供了新的研究路径。市场化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本质要求之一,市场培育是政府的职能所在,缺少政府的非市场行为是不可能独自发育和完善市场的。政府对市场的培育是必要的,政府在建立、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促进市场化进程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在促进市场化进程中具有规制功能,但是政府规制行为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服务行政已经代替管制行政成为世界性趋势,“规制—服务型”政府的定位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全新阐释,更加有利于政府培育与规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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