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报道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被引:4
作者
张梅
机构
[1]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
关键词
新闻报道; 公平; 正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212 [新闻采访和报道];
学科分类号
050301 ;
摘要
本文认为,社会公平的基本内涵应当包括强责任的过程公平、中等责任的起点公平与弱责任的结果公平,同时新闻传媒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它必须通过新闻报道来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正义。具体而言,就是要严格保证过程公平,实现报道主体在采、写、编中对任何报道对象的机会平等;适度保证起点公平,避免报道主体介入与自身有利益关系的新闻工作中;鼓励追求结果公平,对非公众人物、少数族群等在新闻报道中总体比例失衡和"猎奇"式呈现等不公平进行自我调整。
引用
收藏
页码:49 / 52+97 +97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平等与公平、正义、公正之比较 [J].
洋龙 .
文史哲, 2004, (04) :145-151
[2]   论新闻传媒的产业属性 [J].
丁柏铨 .
江苏社会科学 , 2003, (05) :199-203
[4]   公平的类别与公平中的比例 [J].
徐梦秋 .
中国社会科学, 2001, (01) :35-43+205
[5]  
纽约时报的风格[M]. 长春出版社 , 李子坚著, 1999
[6]  
"花痴"阿罗. 柴会群. 南方周末 . 2007
[7]  
What’s News-News Definitions across Cultures. Eichholz,M. Syracuse University .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