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信息产权”——以“知识”和“信息”的辨析为前提

被引:3
作者
蒋万来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
关键词
知识; 信息; 知识产权对象;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04.04.014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文章分析了知识在哲学上和知识产权法上的含义,并针对实例分析了信息作为物质属性不同于知识的本质特征,澄清了法学界存在的对信息概念的某些误解,最后提出知识以公示为法律上的可控制性观点,其结论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以形式结构存在的知识,而非信息,信息产权一说难以成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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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思 .
中国社会科学, 2004, (02) :79-79
[2]   2003年知识产权法学学术研究回顾 [J].
刘春田 ;
金海军 .
法学家, 2004, (01) :75-79
[3]   知识财产权解析 [J].
刘春田 .
中国社会科学, 2003, (04) :109-121+206
[4]  
自然科学基础[M]. 复旦大学出版社 , 李继宗, 1987
[5]  
知识论[M]. 商务印书馆 , 金岳霖 著, 1983
[6]  
控制论[M]. 科学出版社 , 维纳,N· 著, 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