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规则和原则——哪一个是WTO/GATT的法律导向?

被引:9
作者
M.希尔夫
朱益宇
黄列
机构
[1] 汉堡大学欧洲法律系
[2] 北京大学法学院
[3]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WTO/GATT; 注释; US; 法律导向; 法律体系; 成员国; 注解; 法的体系; 会员国; GATT; 上诉机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6.1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普通法的优点在于其先判决案件,而后再确定原则。”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法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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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33 / 143
页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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