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立案登记制 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解读

被引:5
作者
包剑平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
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登记立案; 当事人诉权; 起诉状; 司法解释;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5.11.005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意义重大,体现了我们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能作用的理念和决心。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第一时间决定,修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关受理起诉的规定,变立案审查制为立
引用
收藏
页码:16 / 22
页数:7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