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问题论纲

被引:2
作者
崔敏
机构
[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北京
关键词
刑法; 刑事诉讼法; 死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死刑的理论基础是报应刑罚观,它的社会基础则是“民愤”。在物质、文化高度发达和民众更加理智的文明社会,人们对于死刑存废的看法会逐步改变。纵观人类社会,刑罚制度从总体上说是删繁就简,由重改轻。中国共产党对待死刑的政策和新中国有关死刑的立法,经历了五个阶段。现行立法规定死刑过多,执法中有滥用死刑的趋势。刑事诉讼中涉及死刑的有三个问题:死刑的审判管辖;死刑复核程序;死刑的执行。尽管在我国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无论如何应当将它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并确保不发生错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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